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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正式启动
2013-10-30 11:02:02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栾桂华 宋居雯
东北网10月30日讯 10月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随着近日我国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2013年第70号),我市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将于2014年1月31日结束。
据了解,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我市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市商务局网点办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向市商务局网点办提出申请。经财政局经贸科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