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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出台三项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文件
2013-11-01 10:42:43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郭玲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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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1日讯 记者31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根据当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情况,我市制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齐齐哈尔市公证法律援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市司法局联合公、检、法三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齐齐哈尔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三项规范性文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这三项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对受理、审查、承办、归档、补贴、监督等主要环节的材料要件、操作方法、业务流程、工作时限分别进行了明确,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民生性事项和低收入全体纳入到援助范围。《规定》还特别针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方式和办理要求做出界定,明晰了和解与调解的区别,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身份,理顺了承办人和受援人的关系。

  涉及公证法律援助问题,《办法》分别对公证法律援助的主要方式、工作原则、援助范围、受理条件、操作流程、终止情形、补贴方式分别进行了明确。

  在《实施办法》中,认真贯彻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和省厅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了操作流程,扩大了援助范围,明确了三阶段援助程序独立实施的要求,规定了侦查机关向律师的告知义务以及律师复制卷宗费用免受等工作便利,强调了看守所工作站建设和四家联席会议机制。

  11月1日,三项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和指导,为保障鹤城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有序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