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讯 今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共10章112条,内容涵盖了旅游要素的方方面面,对旅游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如今,《旅游法》已经“满月”,日前,记者对新法中明令禁止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情况进行暗访,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同时,我市的旅游行业积极看待《旅游法》带来的挑战和要求,行业重新调整、新业态出现等旅游新面貌正在萌生。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新《旅游法》的实施,将加快推动我市旅行社、酒店、景区等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旅行社:追求服务品质提升
近日,记者在市区内多家旅行社采访时发现,大部分省外旅游线路价格有所上涨,海南的热点线路报价3800元,比以往高出700元左右,省内游线路涨幅不大。市招商国旅的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线路时,主动向游客解释《旅游法》的规定,并说明线路不含购物,没有自费项目等。在该旅行社负责人看来,新法实施必将加快行业洗牌,促进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对旅行社来说,追求服务品质的提升,创新开发出更多符合游客需要的智慧游产品,是旅行社未来发展的方向。
在青山路,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前,我市各家旅行社主要以地接团为主,基本报价里不含交通费用,很少有报价倒挂的现象,大多数旅行社都是实价报价。购物也都是以山特产品为主(附加值不高),大多采取游客自愿购买的形式,我市自费项目基本没有。《旅游法》出台以后,对旅游企业的发展要求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比如今后在签订旅游合同中,要增加补充说明,应知条款一项,要把重要的内容和约定让游客更清楚、更明白。严格按照合同法和旅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此外,加强旅行社服务细分工作,利用服务增值,做到客户所希望的人性化服务,使旅行社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旅游法》实施后,我市各家旅行社都在不断调整线路、价格。大多数旅行社都把经营方向调整到提高服务质量上来。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十一”黄金周期间,没有接到一起投诉。
酒店业:市场价格日趋合理
《旅游法》实施,主要规范的是旅行社和景区,虽然对酒店方面的管理寥寥可数,但从今年“十一”黄金周的收客情况看,受到冲击的恰恰是酒店业。新法实施初期,旅游产品合同价格的增加及自由出行比例的增加,使经济型酒店迎来了发展良机。
据了解,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设施完善的左岸咖啡、如家等经济型宾馆、酒店销售走势良好,入住率达到80%以上。业内人士普遍反映,在市中心区内,价格在100至200元左右的部分经济型酒店生意非常火爆。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平时以“接团”为主的中、高档酒店的游客数量骤减,很多中、高档酒店的价格跌幅超过了30%。市旅游协会副会长陈晓霞认为,《旅游法》规范了旅游业,能够极大地促进游客出行,随着自驾游、自助游等散客的增多,适合大众消费的经济型酒店必将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
面对散客群体的增加,经济型酒店的风生水起,我市一些中、高档餐饮企业也纷纷降低“身段”,推出打折、促销等措施吸引散客消费群。如三亚生态园酒店,以往旅游宴会包席套餐为598元,“十一”期间已下调到138元。据该酒店负责人坦言,《旅游法》为酒店与顾客提供了行为规范,促进了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为了适应新法出台后的整体大环境,他们重新设定经营理念和目标群体定位,最终回归到以家庭消费、大众消费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在今后的发展方向上,无论是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服务,都将结合旅游标准化工作,实施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打造出具有林都特色的酒店餐饮企业。
旅游景区:服务更加规范标准化
“行业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健康发展。”汤旺河区旅游局局长马胜利认为,《旅游法》从多个方面限定了景区的开发条件,要求对景区的最大承载量进行控制,规定了景区门票价格及收费相关制度以及景区对旅游者负有安全责任等,对旅游业的发展影响尤为深远。
今年“十一”黄金周,我市接待旅游人数突破14.6万人,其中散客比例占60%以上,自由行的迅猛增长,对我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据调查,《旅游法》实施后,我市各大景区都在提升旅游服务上下功夫。汤旺河、五营、回龙湾等景区在各主要道路和交叉路口,增设告示牌和指向标志牌,并制作景区交通示意图,以方便自驾游客。面对“十一”黄金周期间大量的自驾车流、散客流,我市不少景区启动了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停车、游乐、餐饮、交通、安全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