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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供热办提醒:业主接房前别忘看供热审批手续
2013-11-04 09:26:58 来源:大庆网  作者:丁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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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11月1日,记者随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走进庆北热源、米兰小镇、新城月亮湾、丽都国际公馆换热站,部分小区住宅发现,热源已经准备好了,换热站大部分也投入使用,但室内还没有供热,原因皆是开发商的供热审批手续未完善或楼盘收尾工作未做好。

  记者在庆北热源看到,两台锅炉已经启动。庆北热力有限公司副经理高彦龙说,这里有两台100吨、72兆瓦的锅炉,足够供热240万平方米的面积,现在用热面积没那么大,其实一台锅炉就够,但却始终没有冷负荷,即送出多少热,回来还是这些。

  这是怎么回事呢?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又来到换热站。在米兰小镇换热站,市热力公司供热四公司生产经理宋斌说,换热站已经可以使用,但因为每户的阀门还是关闭的,所以热还送不进去。新城月亮湾的换热站工程正在收尾,现在正在做保温。驻扎在丽都国际公馆换热站的龙唐热力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徐东宝说,因为开发商移交换热站的时间晚了一个月,导致目前施工拖后了。

  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出现热送不进去的现象不是个例。热源到换热站是一级网,换热站到住户楼下是二级网,住户楼下到居民家是三级网。现在很多项目不热是热源和一级网都准备好了,但三级网不通,这责任主要在开发商,一是没有办理供热审批手续,导致市民遭遇“冷屋子”;二是没有组织供热验收。

  其实,办理供热手续很简单。首先,开发商在建楼时要将工程报到供热主管部门进行供热审批。审核通过后,供热主管部门对开发商供热施工图技术进行审核,以便分配热源等。然后,供热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和服务供热工程施工全过程,以防有偷工减料等情况,同时解决企业施工技术难题等。最后一步是供热主管部门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市供热办负责人说,目前,我市部分项目已办理了供热审批手续和验收,但仍有一部分项目没有做此项工作。提醒未办理供热审批手续和验收的建设单位,在工程交付使用前,一定要办理这项手续。同时提醒市民,在办理接房手续时,要注意查验供热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否则很可能遭遇“冷屋子”。

  【链接】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确定供热方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供热方案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供热单位参加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照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热工程合同造价10%至15%的罚款。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