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分析产生问题原因,为做好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职责不清、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为群众办好事没有办好等问题在市直一些部门和单位中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决定在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为人民办好事要办好”讨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部分机关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还普遍存在着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人为“砌墙”,互为前置要件、程序复杂、多次办理,行政效能低下;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使一些本应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没有办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部门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推过揽功,遇到矛盾问题绕着走,推诿塞责、不敢担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查改问题深度不够,在惠及民生、推进发展中“俯身”不够,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解决实际问题;“抬头”不够,没有站在全市、全局的高度上去谋划和推进工作,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直面和解决这些问题,市直机关首当其冲、责无旁贷。要通过开展讨论,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市直单位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破解“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等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
2.深入剖析问题。各单位要紧密联系部门职能职责实际与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紧密结合首善机关建设实际,重点围绕“为人民办好事要办好”主题,组织开展讨论,特别是围绕职责不清、协调联动不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检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要从正反两方面,特别是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形成案例分析,引导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找差距,认真讨论在工作中怎样“用心、用情、用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以高效优质服务赢得群众信赖。
3.扎实开展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出承诺,接受监督。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对群众反映强烈,近期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限时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结构性障碍和全局的重大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特别是涉及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要从自身职能实际出发,厘清工作职责,从体制机制上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努力做到“宁可交叉、决不缺位”。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前将查找出的问题、正反两个方面的案例分析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工委。
4.强化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从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大局出发,结合各单位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实际,强化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开展讨论情况,并督促各单位将开展讨论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以及形成的好思路、好措施,及时补充完善到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中;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解决;要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