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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湿滑致顾客摔跤商场须担责 消协解读《消法》新增内容
2013-11-04 16:04: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爽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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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商场地面湿滑未做提示,顾客因此摔倒就得自认倒霉?昨日,市消费者协会将新《消法》与原法进行对比,并解读《消法》新增内容,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必须担责,同时,“金融消费”被纳入新法,银行卖理财产品不告知顾客风险性违法。

  餐馆安保差

  致顾客受伤得赔

  日前,消费者刘女士在饺子馆就餐,吃饭时不小心将自己碗中的饺子汤洒在地面上。饭后,刘女士打算去卫生间洗手,结果踩到地面上的饺子汤,不小心摔倒并摔伤。刘女士向饺子馆索赔,但商家以刘女士自己洒的汤并踩在上面才导致摔倒为由,拒绝对其赔偿。

  据介绍,与原《消法》相比,新法新增了“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对商场湿滑的地面做提示、及时清理餐馆地面上的污水、在黑暗的电影院内为楼梯蹬做指引等。

  银行保险卖产品

  得把风险说清楚

  日前,市消协在发布的《银行业消费评议报告》中指出,53.58%的被调查者表示遇到过银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公开各类收费信息;18.12%的消费者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在提供给消费者的合同上,用的都是专业金融术语,风险提示不醒目,普通百姓看不懂。据悉,“金融消费”作为消费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其呈现专业化、技术化、抽象化特点,消费者在产品收益、潜在风险等信息上处于不对称的状态,“金融消费”维权难等现象十分普遍。

  市消协表示,新《消法》对“金融消费”进行了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要求银行、保险等方面的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全面、客观进行分析和决策。

  商家服务咋样

  将及时公布

  超市是否存在“价格门”?商场卖的棉被里有没有“黑心棉”?商品质量好坏、商家服务咋样,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介绍,新《消法》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在抽查、检验时,如果发现并认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将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服务,警示、召回并做无害化处理,以及进行销毁等措施。据介绍,规定加大了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及市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