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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阿城区一大货司机撞人逃逸 交警两天揪出肇事者
2013-11-06 11:22:5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徐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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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6日讯 2日18时28分,哈市阿城区玉泉镇的47岁唐占龙来到阿城区交警大队自首。10月31日,唐占龙驾驶牌照为黑LE0100的货车将张卫国(化名)撞伤致死,并在肇事后畏罪逃逸。阿城交警大队经过细致调查,在案发时段百余辆通过案发地点的车辆中揪出了唐占龙所驾驶的货车。2日21时,唐占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0月31日19时36分,阿城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城北派出所电话:19时19分有人报案,称在舍利乡加油站附近,一个骑车人被撞伤,目前已送医,根据现场情况初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经查,伤者名叫张卫国,今年56岁,家住阿城区龙涤小区,现在某企业打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了车祸。1日凌晨2时许,张卫国死亡。

  “我们兵分两路,一路调取周围监控,一路去排查,以确定案发时间。”阿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佳峰说。当晚,在张卫国打工地点,交警通过监控了解到张卫国约在19时10分离开,并通过自行车骑行模拟,将案发时间确定在19时15分至16分。当另一路交警将案发附近的所有监控收集后,徐佳峰将排查时间定于18时40分至19时16分。交警开始对在这一时段进入案发路段的百余台车辆进行了排查。

  阿城交警大队事故科长张玉辉说,他带着交警排查时,一名市民表示是一辆红色的货车撞人。当日22时30分,张玉辉找到了报案市民,他表述,事发现场只有一辆红色、单箱货车驶离。交警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案发时段内通过的红色、单箱货车上,而符合的只有四辆车。经询问,其他三辆货车车主均表示,通过时已看到了事故现场,表述与警方照片基本一致,证明这些人不是肇事者。“当我们找到黑LE0100号红色福田重型自卸货车时,看到了车前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可以肯定,就是这辆车撞伤张卫国。”办案民警张海涛说。

  交警于2日13时20分赶到了该车驾驶员唐占龙的家,但其不在家。通过对唐占龙家属做工作,其于2日18时28分到阿城区交警大队自首,并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据交代,当时他驾驶空车从哈市开往阿城,因此车没有上保险,在肇事后他看到伤者虽有呼吸,但头部伤势很重,担心自己赔不起所以逃逸。2日21时许,唐占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