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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呼吁网络自助缴罚款省时省力省心
2013-11-11 16:23: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慧东 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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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11日讯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网络缴罚款开通多日,使用互联网和银行缴纳自助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罚的市民尚不足三成。为此,哈市交警部门于10日通过媒体呼吁,请市民尽可能通过互联网办理电子交警曝光罚款缴纳业务,省去多地往返和排队等候的麻烦,又可规避被不法人员或非法中介以“买分卖分消分”谋利或实施诈骗的风险。

  另外,哈市交警部门近期将汇同治安、刑侦等警种,联合工商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坚决从严查处“买分卖分销分”不法人员和非法中介,通过各种手段严厉打击以买分卖分为由等实施不法经营和违法诈骗的活动。

  办理电子曝光

  交通违法业务网址

  (一)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门户网站//www.hljjj.gov.cn:8083/,点击“交通违法处理”。

  (二)龙江交警网www.hljjj.gov.cn,点击“交通违法查询”。

  (三)哈尔滨交警信息网//auto.dbw.cn/hrbjj/,点击“交通违法处理”。

  (四)直接登录//www.hljjj.gov.cn:8081/。

  登录后操作步骤

  (一)输入车牌号、机动车识别代号。

  (二)确认违法信息,通过照片核实违法车辆。

  (三)1、个人车辆,需填写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档案编号。

  2、单位车辆,需填写驾驶人或机动车管理人的驾驶证号和档案编号。

  (四)确认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如无异议,自愿接收处罚的,可在陈述申辩和签名确认栏里打“对号”,进行确认。如有异议,也可以选择退出,并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核查。

  (五)获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如无异议,请点击“获取法律文书按钮”,形成完整的处罚决定书,并获取唯一的处罚决定书编号。如有异议,也可以择退出,并交警违法处理窗口核查。

  注意事项

  (一)可办理哈尔滨市籍小型车辆在省内的交通违法行为(黑A、黑L)。

  (二)只能办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3分(含3分)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处理业务。3分及以上罚款处罚业务仍需到交警处罚处理窗口。

  (三)个人车辆车主本人或者单位车辆管理人须持有省内考取的驾驶证,如无驾驶证或驾驶证为省外考取,则不能办理。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