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15日讯 “我家电费今年咋多了?而且近几个月持续上涨?”14日,记者从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了解到,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到哈市各电力营业大厅来咨询此问题的市民越来越多。针对此问题,国网哈尔滨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是由于实施了阶梯电价的原因,而阶梯电价是按年算,虽然此规定是从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但是去年显现的并不明显。自今年1月1日至今,快一年的时间了,许多家庭的累积用电量开始超标了。”原来,阶梯电价看的是年用电量,而非月用电量,一年内用电总量每过一个档,收取超额部分电费。“超标”情况主要集中在房屋使用面积大、家中人员多、家中大功率电器集中使用这三种类型的家庭。该负责人提示:居民对于电费单要定期查看,注意保留电费单据,合理安排家中全年、每月的用电量,针对累积的用电量,及时调整此后的耗电。
现象
一些市民反映下半年自家电费增多
近日,居住在哈市道里区凯旋城的陈先生拿着自家的电费单来到电力营业大厅,“6月份家里的电费400多元,到9月份达到500多元,这个月的电费600多元。我在现在的房子住了有5年了,房屋面积将近100平方米。往年每月的电费都在200-300元,为啥今年多了这么多呢?”随后,记者从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了解到,通过从各电力营业大厅反馈的情况来看,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到营业大厅来咨询类似问题的市民越来越多。据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哈市的阶梯电价是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而阶梯电价的区间变化是以整年的用电量来衡量的,去年实施阶梯电价不满一整年,所以大家的实际感受并不大。而今年是从1月1日开始计算的,所以从下半年开始,用户的用电量开始累加到进入第二、第三阶梯电价收费,所交电费开始增多,大家的感触越来越明显。”
探因
阶梯电价看年用电量“超标”部分提档收费
据悉,阶梯电价是以一整年为周期循环实施,分为三个收费档次。全年用电在2040度以下的,每度电按照0.51元的价格收费;全年用电超过2040度且在3120度以下的,超出部分每度电按照0.56元收费;全年用电超过3120度的,超出部分每度电按0.81元收费。
针对以上计费方式,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实际上,阶梯电价是一个累加的问题,收取电费按照哪个档,看的是你的年用电量,每到一个档,收取的是超额部分。也就是说,无论你是一个月、三个月、半年还是一年,只要你的用电量一直保持在2040度以内,就是每度电按照0.51元的价格交费。由于是一户一表,电力部门对每户的用电量都是实时监测的,只要是过了档,就要按照相应的档位交费。而每月的170度、171度-260度、260度其实是按照整年的三个档位分成12个月份后,我们核算出来的,即指导用户只要每个月的用电量控制在170度以内,那么全年所交的电费都是按照最低档0.51元标准收费的。”
建议
注意查看电费单
合理调节月用电量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应注意保留电费单据,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电量,针对已累积的用电量,及时调整此后的耗电。”
此外,针对变更、注销用电客户名的情况,以及哈市部分电采暖用户,电力部门作出了如下规定:
1.对变更或注销用电客户名的居民客户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分档电量标准计算分档电量,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2.针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且在2009年11月20日之前申请用电或已用电的电采暖客户,其用电价格在供暖期内,执行居民超基数电量优惠电价政策。即每月超过300度(不含)以上部分,每度降低0.1元,也就是每度0.41元。在非供暖期内,执行现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