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5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工商所业务用房困难,国家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工商所建设试点项目。我市工商所景丰分所建设项目在国家工商所建设试点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范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工商所建设试点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国家安排我省工商所建设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220万元。其中,我市工商所景丰分所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90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17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施工和房屋购置等相关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支持工商所建设试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工商所业务用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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