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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4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出台
2013-11-19 12:20:2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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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9日讯 18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出台,按规定,我省将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

  据悉,各专业统考时间及地点均已确定。美术类和音乐学类、基本乐理和听音、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影视分析考试时间为今年12月15日;舞蹈学类,考试时间为今年12月20日至25日;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11日;朗读和演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至21日。根据规定,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非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按艺术类计划下达。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1月27日,届时全省将统一公布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