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1月20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统计局获悉,1—10月,黑龙江省消费品市场稳步回升,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9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从城乡市场看,乡村市场增幅快于城镇。
黑龙江省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前十个月,黑龙江省乡村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4.4亿元,增长26.1%,增幅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城镇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809.7亿元,增长15.7%。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增速平稳。限上商品零售额1768.4亿元,增长16.1%,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限上餐饮收入额68.2亿元,增长6.9%,增幅与前三季度持平。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24大类商品中,传统商品销售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其中,中西药品、家具、通讯器材和金银珠宝类等热销商品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零售额分别增长33.5%、30.2%、26.8%和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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