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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年22次偷盗电塔器材 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13-12-02 10:15:4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天进 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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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日讯 为了偷盗电塔器材换钱,王某22次连续作案,结果换来的是6年铁窗生涯。日前,省电力公司对外批露,去年起至今年10月,我省外力损坏事件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发生308起,个别局部地带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

  据介绍,去年鸡西“12·30”破坏电力设备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自2011年起连续野外作案22次,盗窃175块塔材,破坏14座线路电塔。虽然其卖掉的175块器材非法获利仅仅1400余元,但王某的行为致使正在运行的电塔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倒塌,从而造成鸡西整个城区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其行为不但侵害了电力企业财产,构成盗窃罪,同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为了严历打击违法破坏电力设施案,省电力公司与省工信委成立首个电力执法队支队,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