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0日讯 (许诺 记者 张强) 哈尔滨市民顾女士向东北网反映,她在哈尔滨市平房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是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洋置业”)。近日,开发商发短信告知业主,将延期一年交房,并擅自降低了违约金标准。
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的认购协议。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据顾女士讲,她于2012年贷款购买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的一套住房,与“绿洋置业”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中写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房交付给业主使用。今年11月,顾女士收到了开发商发送的“无法按期交房,且违约金有变”的短信。短信中说延期到2014年底交房,违约金由原来的“按日向业主交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改为“一次性支付已交房款的百分之二”。按这个标准,首付9万元的顾女士只能一次性得到不足2千元的违约金。
针对此事,“绿洋置业”售楼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拒绝采访,并称“2千元违约金已经很合理了”。
目前,包括顾女士在内的700多名购买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的业主,均面临违约金降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东北网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