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佳木斯市街道办事处撤销后,为更好承接原来街道及社区职能,在区级层面成立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区采用“一个核心(社区党工委),三个体系(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及社会服务组织)”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了党的领导,形成了居民自治、中心服务、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社区服务与管理新格局,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社区承担大量本应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工作职能这一问题,让社区开展工作有手段、有资源、有财力,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还通过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实现了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增强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东北网12月19日讯 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已在佳木斯市实行的“撤销街道办事处、合并建立大社区、实施区直管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将在省内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这一模式是将城市原有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精简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体制。
据了解,我省将探索试点地区取消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大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打造以“扁平化”为特征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基层力量,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效率。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以社区为平台,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面构建以“等值化”为特征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构建覆盖城乡的“服务零距离、管理无缝隙”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
建国初期,我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和城市基层政府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几十年来,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办事机构的职能和责任为社区居民管理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有些地方出于减少行政层级、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考虑,撤销了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