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搞好这次经济普查,查实我省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摸清第二、三产业家底,有利于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利于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社会公众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做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
经济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年底前,普查人员对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发放有关普查资料。2014年1月~3月,普查人员将佩戴证件上门开展正式普查登记。
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您的积极配合。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资料,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登记期间,请您准备好相关的证照和资料,如实申报普查数据,配合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经济普查,惠及民生。您的积极配合,是做好经济普查的前提,是党和政府获取真实可靠数据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完成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郝会龙
2013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