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24日讯 20日,哈市金域蓝城小区的居民反映称,小区正在推选业主委员会,但社区张贴的公告中,60岁以下、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的才有资格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在业主的反映下,哈西街道办表示,不符合条件的参选者可“特事特议”。
谈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金域蓝城小区居民郑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对之前物业对小区的一些管理有些看法,想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行使相关权利。”12月6日,蓝城社区在小区内张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告,让居民不解的是,公告中竟有着“年龄为18至60岁,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的限制条件。郑先生说:“小区的业主已自荐推荐,成立了意向性的业主委员会,有一半以上的业主不符合公告里的条件,这会对小区成立业委会造成障碍。”
23日,记者跟随蓝城小区已经递交业委会申请书的业主代表前往蓝城社区,这些业主有的是私企白领,有的是公务员,还有几位老人。社区王主任出示了一份写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字样的文档,上面写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王主任说,对年龄的限制是街道办与哈市物业办相关部门商议后制定的,“为让当选的委员能够更胜任工作。”但业主代表表示不能认可。王主任表示需要请示街道办。在哈西街道办事处大家见到主管业主委员会筹备的金萍副主任,金萍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为几名业主代表召开说明会,金萍表示,当日下午会贴出新的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业委会候选人,“如符合大多数业主意愿的,本人保证可胜任此项工作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特事特议,研究讨论后决定”,虽然不建议不符合年龄和学历条件的业主参选,但如业主坚持参选,并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也可当选业委会委员。记者随后致电哈市物业办负责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的郎科长,郎科长表示,设立年龄和学历限制确实是哈市物业办提出的指导意见。“不是硬性的规定,各个小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