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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要求务实节俭过好2014年元旦春节
2013-12-30 08:37:3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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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48号)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宪魁同志、省长陆昊同志的批示要求,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做好我省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及需求,及时足额下拨各项救助资金。要解决好受灾等困难群众的安全过冬问题,及时将御寒衣被发放到位,最大限度地保证困难群众取暖所需。想法设法援助取暖设备和燃料,做好冬季供暖工作。认真检查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物价上涨联动补贴等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安排好优抚对象、灾区群众、低保户、五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生活。积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城乡市场需求情况,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搞好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严肃惩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恶意囤积、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违规和垄断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和雪天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冰雪路面和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以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及时做好大雪、暴雪后的冰雪清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

  四、广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出一批符合不同层次群众需求、具有我省地方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丰富节日文化生活;有计划地组织精干文艺队伍深入边远县(区)、贫困地区和社区、农村、企业等一线慰问演出。组织好博物馆免费开放活动,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元旦、春节期间,正值我省冰雪旅游黄金时期,要加强对电梯、滑雪场设备的安全检查,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改善旅游消费环境。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油气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开展对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严防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节前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抓好涉及劳动人事、国企改制、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拆迁、复退军人等方面群体性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扎实推进全省冬季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密边境治安管理和口岸检查,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

  七、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九、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肃值班工作纪律,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后备力量,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理能力。如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