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30日讯 (记者 魏义松) 30日,哈尔滨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及其工作流程进行介绍。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哈尔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届时,全市将有12000多名普查员,手持2500个PDA电子终端设备,深入到3700个普查区,对全市30多万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通过经济普查,可以摸清哈尔滨市的家底,查清五年来哈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判断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掌握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对制定哈市经济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和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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