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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400名业主共同公证购房合同
2014-01-06 10:27:19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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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6日讯 1月2日,哈市动力公证处刚开门,就涌进400人统一办理购房合同与发票文本相符业务。

  据动力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400人均是某新小区的业主,3年前购买了该小区住房,按购房合同房屋本该交工,但仍处于未完全交付状态,开发单位也没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最终业主们决定用法律手段来维权。据业主讲,开发单位需要业主手中的一些文本办理产权证明,为了保存原始文本,这些业主集中前来办理文本相符公证业务。随后,记者从司法公证部门及其他几家大型公证处了解到,以往较多人数来申请该业务的主要是企业改制或动迁,房产维权达到400人规模尚属首次。另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集体公证维权,虽说在处理纠纷中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但能够让申请人受到法律保护,利益能够实现最大化。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