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9日讯 6日,本报《治霾神帖追踪》一文刊发后,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哈市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纷纷表态,力挺“神帖”,并将联名提交议案。同时,哈尔滨市民也热盼政府职能部门能切实行动起来,让神帖尽快“落地”……对此,8日,哈市环保局向本报通报了近期哈尔滨市在治理雾霾上的举措。
哈市多部门携手防治大气污染
“雾霾已经严重影响了哈尔滨市民的正常生活,省、市政府对雾霾的治理非常重视,凡是跟防治雾霾有关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才能将防霾治理工作做到位……”哈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胡澍说,为此,哈市已经建立了由哈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环保局牵头的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从而确保治霾措施的顺利实施。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综合推进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和防治等工作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近、中、长期规划,并推动参与制定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联合治理技术规范;共同研究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由哈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建委、市住房局(市供热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为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哈市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及综合防治职能,开展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
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哈市气象局负责与环保等部门建立大气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前,
及时开展气象预报与研究,提高预警和分析应对能力。
哈市交通局负责加强绿色公交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
哈市交管局负责“黄标车”淘汰及限行。
哈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环境监管,加大对露天街边烧烤、烧垃圾、烧纸、街边商贩燃煤等行为监督检查。
哈市农委负责加强对农村秸杆的管理,强化禁烧规定。
哈市城管局负责提高清洁清扫车辆作业比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哈市建委负责加大城市建设工地施工监管力度,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哈市住房局负责加快集中供热建设步伐,推进拆炉并网工作。
哈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市能源消耗情况数据,推进油品升级,严格控制煤炭使用量。
哈市工信委负责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等方式减少
污染物排放,并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项目建设。
哈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好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
哈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的预防,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
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哈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特殊日期“烧纸”行为的监管,管住源头。
哈市监察局负责强化效能监督,严肃追究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出现的工作效率低下和失职问题。
市法制办负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和规范执法问题。
同时,各区、县(市)政府也已初步建立了与联席会议制度相应的有效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但具体操作细则还在完善中,也有望于近期启动此项制度。
今年将拆并737台
10吨以下小锅炉
从远期看,哈尔滨正在制定并完善《清洁空气五年(2013年—2017年)计划》,这一计划的时间表与国家大气污染治理规划是同步的。与此同时,哈尔滨从2013年12月开始的污染源解析现场监测正在进行中,近期也有望得出监测数据,哈市将根据监测结果对应地制出治霾相关措施。胡澍说,2014年,哈市将投入两亿元,其中省政府支持1亿元进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预计到今年年底,在哈的柴油机动车将达到国4标准;到2016年达到国5标准,比国家相关规划的要求提前1年。
今年,哈尔滨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本着“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拟从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黄标车淘汰、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建设等方面谋划推进三大类项目。项目实施后,可以初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哈市共完成市区1334台分散燃煤锅炉并网。今年,将继续开展对主城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拆并改造。年内,环保局将牵头取缔改造1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497台,并入供热管网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其中,涉及服务业锅炉198台,供暖锅炉299台。目前,哈市环保局正在组织管理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下达限期治理和整改通知。同时,由哈市住房保障局牵头,拆并市区内供热管网覆盖区内的1吨以上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240台,并入集中供热热网,该项目也计划年底前完成。
再有,由哈市交通管理局牵头,对主城区内4.5万辆黄标车分三类进行淘汰。一是淘汰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3116辆;二是淘汰营运车辆9209辆;三是淘汰非营运车辆32707辆。目前,哈市交通管理局正在拟定《哈尔滨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3年12月初,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哈市环科院开展了哈市大气源解析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013年12月大气采样工作,进入实验室分析阶段,近期有望出台污染源结果。
正在完善中的应急预案抢先看
哈市将空气质量重污染分为三级:
重度污染: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以内。
严重污染: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1-500范围以内。
极重污染: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以上。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预警级别由低至高)
Ⅲ级预警:黄色
防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暂停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建议措施:(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昼间加油;(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禁止秸秆焚烧;(2)禁止垃圾焚烧;(3)禁止露天烧烤;(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5)加强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扬尘管理,实行封闭或防风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6)排污企业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Ⅱ级预警:橙色
防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暂停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建议措施:(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昼间加油;(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Ⅲ级黄色预警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基础上,增加六项:(1)停止建筑拆除工程;(2)停止土石方施工工地土方开挖;(3)全市烟花爆竹停止燃放;(4)加大公交运力保障;(5)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采取防尘措施作业;(6)21家重点耗能企业和26家重点烟尘排放企业采取调整产量、降低生产负荷等方式,使能耗降低30%,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Ⅰ级预警:红色
防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暂停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建议措施:(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昼间加油;(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制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Ⅱ级橙色预警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基础上,增加四项:(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3)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4)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