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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林志国:我省应尽快实行社区居家养老
2014-01-18 21:53: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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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讯(记者 王蕊)社区居家养老是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趋势。省政协委员林志国建议,我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在社会管理、政策扶持、服务社会化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为机构养老、纯家庭养老以外的老年群体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省政协委员林志国在分组讨论会场。东北网记者 张锐 摄

  “政府要将居家养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融入到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体系中。”林志国说,全省应加快研究出台我省具有养老、医疗、康复等功能的护理院管理办法,并制订具体扶持政策,以适应老年群体对养老、医疗服务的需求。

  “养老金仅仅依靠政府的补助显然不现实,需要尽早建立制度性的支持系统。”林志国建议,我省应在现有老年护理费用补贴政策基础上,率先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可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政策,将部分老年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居家养老体系的形成,专业人才是必不可缺的支撑因素。林志国建议,我省可继续健全专职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定期在职培训制度,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和管理体系。

  “可以选择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培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林志国说道。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