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2日讯 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2013年,省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1629人,提起公诉37603人。其中批捕严重刑事犯罪2258人,提起公诉2532人。
2013年,省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2252人,同比上升14.8%。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694人、渎职侵权犯罪558人,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26人。查办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建设规划、工程质量监督等领域犯罪647人。查办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银行信贷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39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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