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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至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空气橙色红色预警一律禁放鞭
2014-01-23 07:44:0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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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3日讯 1月23日起至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每天6时至24时(除夕全天),哈市建成区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如遇空气重度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一律禁放。市民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市民燃放烟花应当到空旷、开阔的广场,沿江堤岸或者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市民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爆竹,不得在高层建筑、构筑物、树枝、路灯杆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妨碍交通秩序。同时,禁止销售、燃放超大“二踢脚”、拉炮、纸手榴弹、摔炮、擦炮、超大礼花弹和单体药量超过30克的双响炮等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如遇到空气重度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有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告知市民,同时禁止市民在此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各公安派出所民警、巡警将定时巡逻居民区、各街道等区域,对于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民警将予以劝诫教育,不听劝诫的将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治安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被处以治安处罚。同时,市民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