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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01-29 15:10:0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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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黑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月19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黑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十大重点产业”,经济运行保持平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基本民生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初步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8%;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43%。

  (一)三次产业稳定增长。农业生产再夺丰收。注重发挥农机、科技和水利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实施了松花江沿岸和三江平原旱改水扩稻工程,第四、第五积温带高产早熟玉米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全省玉米、水稻种植面积达到11072万亩和6043万亩。特别是战胜了春涝低温、特大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粮食产量再上新台阶,实现“十连增”,总产量达1300亿斤,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按照国务院试点要求,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完成5个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7004万亩。旱改水面积312万亩。全省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2.7%。新建和翻建烘干塔106座,新增烘干能力93亿斤。农民合作社达到4.57万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5099万亩。畜牧业稳步发展,“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投入2亿元扶持资金,吸引社会投资26亿元,建设45个单体1200头以上的奶牛场,规模化饲养水平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755户,比上年增加150户;实现销售收入2300亿元、利税1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和8.6%。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实施了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十七条”政策。加强了对重点市地、重点企业的监测,开展“深入骨干企业解决问题”活动,加强银企对接,帮助120余户企业融资147亿元,发放助保金贷款23.6亿元,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87.2亿元。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绿色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发布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食品工业增加值增长19.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3个百分点,已上升为我省工业经济中第二大产业,对工业经济增长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非油工业保持较快增长,剔除石油开采业,规模以上工业增速达到11.4%。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典型引导、资金支持和项目招商等举措,全省县域经济较快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稳步发展,金融、物流、信息传输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快,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0%以上,高于全省经济2个百分点,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产业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省委推进“十大重点产业”要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上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攒了后劲。产业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对产业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产业推进组充实调整为15个,积极发挥双重推进机制作用。强化省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组织开展了银企对接活动和督导服务,协调解决了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集中支持了一批建成投产大项目。2013年是产业项目建设的收官之年,三年来,全省共开复工产业项目1.5万个,完成投资1.4万亿元。省重点推进产业项目1184个,项目总投资9700亿元,建成投产项目500个左右。特别是2013年,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实施产业项目8000个左右,完成投资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省重点推进的600个产业项目,开复工570个,开复工率95%,完成投资1900亿元,投资完成率95%,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65户。大庆沃尔沃汽车一期工程、齐齐哈尔一拖(黑龙江)现代农业装备、中铁建伊春鹿鸣钼矿、飞鹤乳业乳品加工、哈尔滨宾西牛业牛肉加工、哈西万达等一批省级重点大项目建成投产和运营。产业项目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深入研究“十大重点产业”优势特色、发展潜力,逐一分析总量、结构、市场潜力、投资机会、合作项目和空间布局,完成并发布了《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潜力报告》。对适合在我省发展的、有上游工业产品支持和技术支撑的工业领域进行产业链梳理,确定了30个重点工业产业链。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制定商业计划书。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全面开展“招商之冬”等招商引资活动,先后在香港、深圳、广州、上海、浙江等地举办产业项目推介活动,成功举办中国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向各界投资者推介我省产业发展所具备的要素、市场条件和投资机会,积极扩大对外合作影响力。全省“招商之冬”等招商活动新签订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合同565个,项目总投资3199亿元。组织和参加各类科技成果招商和转化对接会200多场,全年转化科技成果523项,技术转让签约额10.5亿元,带动投资95.8亿元。产业园区项目集聚效应明显。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集中力量建设21个省重点产业园区,新开发面积32.6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30亿元,园区开复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41个,同比增长22.7%,完成投资652亿元,同比增长22.3%,打造了承接产业项目建设的载体和平台,促进了产城融合发展,21个省重点产业园区集聚了全省1/4的产业项目。在推进现有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上,加强省重点园区动态管理,提出和指导2个产业园区按省重点园区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形成浓厚氛围。通过抓产业项目,形成了全省上下抓项目、促发展的推进合力,培养锻炼了一批懂项目、会招商的行家里手,提高了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和招商引资能力,营造出一门心思抓发展、千方百计上项目的浓厚氛围,“全党抓发展,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成为全省上下共识。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利。着重加强灌区、江河治理和国土防护工程建设,开发利用地表水资源,重点推进了三江平原14处灌区和泰来引嫩灌区等5处新建灌区建设,续建配套农垦查哈阳等2处大型灌区。洪涝灾害发生后,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亿元,重点加强了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沿线的抚远、同江、萝北、二九○农场等12个县(市、农场)121公里水毁水利工程应急恢复达标建设。启动了漠河北极村、黑河四岛等界河国土防护二期工程建设。交通。开工和续建建三江至前哨高速公路等48项2637公里,建成加格达奇至漠河公路等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13项778公里。抚远机场建设完工,五大连池机场国家已批复立项,建三江和绥芬河机场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市基础设施。开复工“三供三治”项目363项,启动了城市老旧热网改造工程,双鸭山市热电联产项目、哈尔滨市宾县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成投产,哈尔滨市呼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成试运行。哈尔滨市地铁1号线一期、二期工程通车试运营。国电哈尔滨平南等热电厂新建项目加快推进,华能大庆热电厂等供热机组扩建项目建成投产。


 

  (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开展了两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1项,对保留的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形成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等4类96个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以审批流程为基础,探索实行网上审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按照“钱随事走、集中力量、形成能力、解决问题”的原则,整合财政资金办大事。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启动实施。以矿产开发、供热资源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积极探索资源配置方式市场化改革,对具备条件的52个矿权、4个勘查区块首次面向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驻省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取得积极进展,驻哈央企115个“三供一业”项目完成移交111个,占计划的96%。创新垦区管理体制,农垦建三江、九三管理委员会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进一步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36条”,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达到52%以上。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得到深化。抓住我省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契机,以对俄经贸合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全方位开放与合作,与俄罗斯5个毗邻州区政府联合举办“2013中国黑龙江—俄罗斯远东区域合作暨大型企业项目洽谈会”,梳理对俄经贸合作新线索240多条,其中90条线索达成合作意向,形成协议合同34个,合同金额6.36亿美元。对俄教育、科技、文化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强了与欧美、香港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以及北京、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国内发达地区的交流往来和产业合作,哈洽会、黑龙江(香港)产业互助交流活动和冬季招商、科技招商等经贸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全省进出口总额完成388.8亿美元,增长3.4%,其中,地产品出口39.4亿美元,增长12.9%,占出口总额的24.3%。原木、铁矿砂、纸浆等12种资源类产品进口61.2亿美元,增长12.8%。对俄进出口总额完成223.6亿美元,增长5.8%,占全省进出口总额57.5%。实际利用外资46.1亿美元,增长18.3%。

  (五)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30亿元,国有重点林区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恢复。全省完成造林面积316.8万亩,绿化村屯2383个,绿化道路3398公里。退耕还湿15万亩,全省国际重要湿地增至8个,天然湿地面积达到556万公顷。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4万亩。实施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程,建设地表水自流灌区面积160万亩。继续推广保护性耕作、旱作农业、秸秆根茬粉碎还田等先进适用耕作栽培技术。探索盐碱地治理先进技术模式,完成草原“三化”治理面积21.8万亩。实施了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改造、绿色照明等改造项目,全年节约能源约500万吨标准煤。淘汰落后产能水泥10万吨、纸浆14.11万吨、平板玻璃165万重量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水污染物减排项目728项,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28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分别为13.91万吨、1.04万吨、4.63万吨和2.71万吨。松花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建成129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15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22%。

  (六)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8.8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43%,低于年控目标0.17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62.1万人、1592.88万人、477.35万人、493.13万人和355.06万人。筹措112.7亿元资金,提高了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推进社会化养老,新增养老床位1.7万张。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1元提高了75元,财政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47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718元提高了463元,财政补助水平每人每年提高247元。对城乡低收入人群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发放一次性御寒补贴。对5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扶贫开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超额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累计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98所,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农村户籍学生和城镇家庭困难学生学费。改造946所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初中由每生每年790元提高到1020元,小学由每生每年590元提高到820元。高校招生实行出分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建设市(地)级综合医院2所、综合医院儿童专科3所、全科医生临床基地5所、县级医院10所、乡镇卫生院170所、村卫生室400个,为83所市县中医院配备了急救车辆。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提高到30元。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90元提高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40元提高到2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由2012年的8种疾病扩大到22种疾病,报销比例达到70%。城乡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6.83万套、竣工38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省级财政下拨抗洪抢险灾民生活救助和农房恢复重建资金17亿元,倒塌房屋新建开工率90%,当年竣工率77.2%,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住进了暖屋子,衣、食等生活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从全年情况看,尽管我省经济增长遇到一些困难,但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经济运行仍保持良好态势,部分经济指标仍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并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有质。投资保持较高增长,产业项目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3.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地方级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0.8%,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8.5%。上述成绩的取得,为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坚持全党抓发展、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经济指标。GDP增长8.5%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左右;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

  ——节能减排指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0.2%,氨氮排放量下降1.0%,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6%。

  ——民生改善指标。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三、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全年任务目标,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从实施“五大规划”和解决市场化相对滞后等方面入手,启动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具体改革任务落实。(1)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能人领办、科技引导、股份合作和企业带动等形式,鼓励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鼓励涉农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类合作社突破5万个。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率先完成方正县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00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创新农业产业链、权益链、产业化、养殖业和粮食生产新型融资模式,创新农村金融组织,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扩大到6个,组建物权融资服务中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机使用权等五权都纳入物权融资服务范畴,建立相应抵押贷款制度和办法。创新农村融资担保体系,拓宽融资担保物范围,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和规模。选择2个县(市)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创新农村金融监管,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层次监管机制。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方面,发挥涉农资金整合作用,推动农业政策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争取国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向我省倾斜。创新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在全省范围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2)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以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为契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深化国企改革方面,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整合省级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企业负责人。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在哈尔滨市的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快推进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市的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龙煤集团在四煤城办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所有制形式发展。推动企业员工持股。逐步进行企业与上级非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改革。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制定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家放开的特许经营领域的措施。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存量技术改造和上下游项目配套,鼓励高端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大中小微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3)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机制。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调整为“备案+核准”制。创新资源开发投资合作方式,支持境内外企业通过相互持股建立中俄合资企业,形成能源资源开发领域利益共同体。建立联检部门跨地区合作机制,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启动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做好绥芬河市卢布现钞流通试点工作,放大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做实设立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争取俄罗斯在哈尔滨设立领事机构,研究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可行性。(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在供热新增热源项目领域进行改革切入和试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等城市和绥芬河、克东、林口等县(市)进行城市集中供热新建热源项目投资主体的市场化招标。对供气、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交通等有现金流的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着手实施利用BOT、BT等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城市建设一级开发后的二级项目转让,实行公开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5)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按照国务院部署,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开展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国有重点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借鉴农垦九三、建三江管理局设立管理委员会的经验,在省森工总局系统选择两个林业局探索开展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改革试验,调动积极性、激发活力,形成良性循环。抓住国家构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机遇,把加快我省大庆、鸡西、鹤岗、双鸭山等11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6)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力改善发展环境。中央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到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变相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依据我省情况应该和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按照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把不应属于政府的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对于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项目,进一步简化备案手续。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依据合理、流程清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要求,全部对社会公开,推行网上审批。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按照“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进行简化,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合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释放市场主体投资活力。省政府成立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投诉,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重点推进水利、农机、科技等工程建设,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1)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配置水资源,实施三江平原14处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实施松花江干流沿岸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规划为重点,推进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增旱改水面积150万亩、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和水田节水灌溉面积各200万亩,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新增渠道衬砌3000公里。继续推进农机化建设,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再新组建2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3.5%。投资316万元,建设农民售粮信息显示系统。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新增粮食仓容能力100亿斤,促进粮食提质和农民增收。强化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提高优势品种育种和良种繁育能力,全省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优质及专用品种覆盖率达到93%以上。推广保护性耕作、旱作农业、秸秆还田等先进适用耕作栽培技术,在龙江、双城等8个县(市)开展玉米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试验示范,全省五大粮食作物模式化栽培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8亿亩以上。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机动作业能力和松花江流域气象服务能力。(2)不断优化种植结构。继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扩大优质高产高效作物面积。全省粮食作物面积稳定在2.1亿亩以上,玉米、水稻面积分别稳定在1亿亩和6000万亩以上,力争粮食产量持续增加。扶持扩大马铃薯、蔬菜、食用菌、蓝莓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绿色食品精品发展战略,水稻、大豆等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200万亩以上。(3)加快发展畜牧业。以“两牛一猪”为重点,调动各方面资金进一步增加投入,建设100个高水平奶牛场,实施肉牛保母扩群工程,加快生猪原种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动物疫病防治体系,继续推进无规定疫病省建设。(4)建设美丽乡村。采取以奖代投的办法,建设高标准中心村200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屯绿化,实施连片整治项目210个。推进宁安响水“两化”建设,树立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良性互动的样板。

  (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新十七条”政策措施,强化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1)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向产区布局,重点发展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乳品、肉类、山特产品、甜菜糖业等八大优势加工产业。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引入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一批食品产业精深加工大项目,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上市融资和开展全国市场推广,培育地方食品龙头企业,提高绿色农产品就地转化率和精深加工水平。投入2亿元推动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建设,在哈尔滨建设黑龙江绿色食品常设交易中心,组织省内企业在有关大城市举办并参加全国高水平绿色食品博览会,开展“我最喜欢的龙江食品品牌”评选等活动,在全国开办100家黑龙江绿色食品旗舰店、3000家独立品牌连锁店,进入上万家主流超市。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等营销手段,促进品牌形象推广和营销渠道推广相结合,强化质量安全,让黑龙江绿色食品在全国市场体系中做到产品供给信息充分、渠道畅通、品牌可识别、安全有追溯保障。(2)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现有装备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先进技术项目,加快推进发电设备、大型成套装备、数控机床产品升级换代;引导企业向产品研发设计、产品销售、工程总承包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服务型装备企业,尽快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积极争取中航集团、北车集团、兵装集团、国机集团等央企总部在安排生产任务、新产品研发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向我省倾斜,在我省延伸产业链,提高省内本地配套比例,发展产业集群。优化煤化石化产业存量,加快大庆石化千万吨炼油二期工程、大庆中蓝石化碳4深加工、安瑞佳异丁烷脱氢等大项目建设,延长下游深加工产业链条,在更大范围内平衡煤炭资源,发展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促进煤化石化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挖掘矿产、林木资源潜力,抓好伊春鹿鸣钼矿,齐齐哈尔、黑河铜矿冶炼,鹤岗和鸡西石墨等资源深加工。(3)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哈工大、703所、哈兽研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省内转化。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做大做强新型农机装备产业,开拓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市场,提高汽车、农机等装备本地化配套比重,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等现代装备产业,加快推进燃气轮机、机器人等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争取国家燃气轮机产业在我省布局,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释放发展潜力。积极推介总需求,吸引有效供给,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1)商贸流通业。推进万达多个城市综合体和华南城、红星美凯龙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网络交易平台,增加有效供给,刺激引导消费。(2)物流产业。抓住生产、消费和对俄贸易三条主线,重点建设工业物流体系、商贸物流体系和对俄物流体系。(3)信息服务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领域建设。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浪潮、联想、国裕、中金数据、神州数码等大企业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引进增值服务业务,扩大信息消费。加强“宽带龙江”建设,规划并争取建立中俄区域信息枢纽。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4)旅游业。坚持冰雪游、生态游、观光游与边境游相结合,整合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景区景点资源,打造多产品、多形式、多文化特点的旅游集合区,精化开发适应不同游客需求的旅游精品线路,突出夏季森林避暑度假、冬季冰雪观赏运动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载体的边境旅游产品。鼓励适应不同旅游产品的旅行社发展,加强旅游营销体系建设,构建龙江统一的旅游营销平台。继续推进与海航集团合作,组建龙江航空公司。(5)金融业。促进企业现有发展潜力、科研成果与资本市场结合,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我省落户,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用好金融工具。(6)文化产业。注重我省文化积淀与俄罗斯历史文化元素综合运用相结合,突出俄罗斯建筑、音乐、绘画艺术、生活体验等文化风格,打造一批文化创意、艺术交流、商务会展、民俗表演、特色购物等多功能文化产业综合体项目。促进文化与旅游、教育、体育、休闲等多领域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时尚产业相结合的新型文化业态。办好第五届中俄文化大集。推进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出版集团等企业股权合作、上市融资。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多媒体平台、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7)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着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机构养老,加强夏季养老的商业模式设计与推广。


 

  (五)狠抓产业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围绕“十大重点产业”,落实开展新一轮产业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集中开展产业项目引入和建设工作,省预算内基本建设1.5亿前期资金重点用于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产业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1)集中力量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梳理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和税收贡献大、提供就业多的项目,纳入省重点产业项目集中推进。重点抓好大庆沃尔沃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中铁鹤岗石墨深加工等新项目开工和齐齐哈尔轨道交通铁路货车总体改造、港进马铃薯深加工、中海油鹤岗化肥、大庆庆化15万吨丙烯、鸡西贝特瑞石墨深加工等在建项目的投产达产,每月通报一次新建成投产的省重点产业项目情况。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集中支持建成投产项目。继续坚持完善省重点项目双重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十大重点产业”生产经营统计指标体系,改进优化产业项目建设考核指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现场核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真实性,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核查结果。(2)做好引入发展要素上项目工作。推动和落实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潜力报告提出的投资机会、合作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有针对性组织好龙港招商、龙粤招商和大型企业项目洽谈会以及对俄经贸合作招商,把握全国工商联在我省召开年会契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项目投资主体,抢抓商机,推动合作,及时落地建设。(3)利用现有经济存量生成新的产业项目。重点发展装备、能源、石化、食品、新型煤化产业等已有和能够生成上游工业产品、基础工业产品的产业项目,积极围绕沃尔沃汽车整车、农机装备谋划建设配套零部件产业项目,延长大庆忠旺铝材等新材料、玉米和水稻等粮食深加工产业链,建设下游产业链项目,加快煤制烯烃项目前期工作。(4)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上项目。开展科技成果招商,促进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使用省内技术成果建设十大产业的省重点产业大项目,优先给予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做好省级各类科技平台的建设工作,支持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力争省内落地成果达到500项,引进和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10亿元。(5)发挥资源优势上项目。围绕粮食、石墨、铜和钼有色金属、木材等优势资源,梳理产业、延伸链条,找出投资机会,开发新的项目。发挥土地、能源、水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等比较优势,科学设计采矿、探矿和矿产资源深度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公开招投标,引进大企业。加快将多宝山地区已探明铜矿资源和铜冶炼项目打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同步建设采选和冶炼项目。推进中铝力拓探矿采矿项目和钼矿、石墨等资源深加工项目。(6)促进产业项目在园区落地。对建设较好的省重点产业园区适度给予资金支持。完善产业园区功能,继续推进21个省重点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培育具备条件的市、县园区发展成为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力争有2-3个绿色食品专业化园区纳入省重点产业园区,吸引符合园区产业方向的项目落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7)进一步改善项目服务环境。在加快审批的基础上,及时梳理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定期进行集中审批。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否定报备等制度,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在产业项目建设中,做到保护生态环境,不突破政策法规底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

  (六)进一步推动对俄经贸合作,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努力构建与俄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农林、矿产、经贸等全方位交流合作的工作格局,以全方位交流合作促进对俄经贸合作的深入开展。(1)加强资源和中俄制造业产业链配套合作。突出资源合作,鼓励双方互办合作企业,在俄进行产品初加工。支持龙煤集团、森工集团、北大荒集团在俄进行合资合作项目建设,扩大资源及初加工产品进口,解决我省资源类产品不足的问题。(2)推进对俄合作通道建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口岸功能,推动双边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深度合作,提高通关便利性和过货能力。力争中俄双方同步开工建设同江铁路大桥,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黑河公路大桥前期工作,推进东宁—乌苏里斯克铁路对接和绥芬河跨境铁路线路改造。(3)加强境内外园区合作。继续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加强境内外园区信息互动、产业互动和合作机制互动。把境内外园区作为“走出去”的重要依托,坚持园区建设与双方互办合作企业相结合,支持境外园区扩大规模,发展加工业产品初加工产业,联接境内园区发展资源深加工,打造跨境产业链,积极推进梦兰星河油品储运与炼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俄电力合作,推进境内外园区延伸加工贸易,提高合作水平。支持中俄(滨海边疆区)现代农业经济合作区申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犹太州龙跃经贸合作区整合境外木业园区,争取国家考核确认一批我省在俄罗斯的境外园区。(4)建设对俄经贸、科技、文化等中心。调动省内外力量,加快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建设,研究建立中俄联合研究平台,组织“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动,推动哈尔滨等地对俄教育合作、科技合作和文化交流;利用展会资源搭建对俄交易会展和商务服务平台,支持哈尔滨银行开展对俄结算和卢布兑换业务,推动上海外高桥国际贸易运营中心黑龙江支运营中心等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哈尔滨市成为对俄文化、教育、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和对俄合作企业总部中心,推动哈尔滨、牡丹江等中心城市与边境城市承担的口岸功能相配合。办好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提高哈尔滨对中俄两国资金、技术、企业和产业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注重在城镇化建设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演进过程和政府在合理时点、正确方向上采取必要措施的结合,把握人口空间集聚、产业布局和社会改革的有机结合,坚持“四化”同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1)加强城镇化规划。按照国家要求,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使规划与全国城镇化总体规划及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与乡村建设相协调。从我省实际出发,重点做好县和县级市的规划布局,优先启动县城建设,合理把握镇、村、屯距离,形成工业化牵引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动城镇化格局。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2)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好转移人口差别化落户政策,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除了哈尔滨市区合理设定落户条件外,其他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宽或放开落户条件,提高户籍城镇化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注重建立稳定的就业机制,完善就业岗位的劳动合同保障和社会保障机制。注重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解决好住房问题。稳步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面。优化县级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3)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树立“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理念,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集中整治城市交通、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空间。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谋划生成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完善水利、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完备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建设资金,调动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积极性,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快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干流治理规划的实施,同步推进水毁工程修复达标。继续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漠河北极村等国土防护工程建设,整体实施黑河四岛国土防护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奋斗水库,加快推进阁山、花园水库前期工作。(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开通运营哈齐客专、集装箱中心站,开工建设哈佳新线、哈尔滨松花江滨北公铁两用桥,力争开工哈牡铁路和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力争年内批复“哈尔滨至漠河夕发朝至”项目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可研报告。公路,启动哈尔滨至黑河一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建设项目,续建和开工建三江至前哨、前哨农场至黑瞎子岛、密山至兴凯湖高速和木兰松花江大桥等一批公路项目,建成一、二级公路705公里,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加快推进齐齐哈尔南站公路客运枢纽、伊春公路客运站、鸡西公路客运站和黑河公路货运枢纽等一批客货运枢纽项目建设。航运,实施抚远水道航道整治后续工程、黑龙江中游力田岛浅滩航道清淤工程等水运项目。机场,全面开工建设哈尔滨机场扩建工程,力争开工建设五大连池机场,加快推进建三江、牡丹江机场迁建和绥芬河机场前期工作,争取加格达奇、建三江机场可研尽快得到批复,绥芬河机场尽快批复项目建议书。(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网以及污水和垃圾处理、清冰雪、生态园林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建设。加快推进“三供三治”工程建设,开复工项目338个。续建和新开工3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改建供水厂30座。开工建设鸡西、七台河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

  (九)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建设美丽龙江。(1)加强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重点地区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扎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居民搬迁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万亩。推进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试点建设,推动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国家低碳园区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兴凯湖良好湖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实施。(2)防治大气污染。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燃煤、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问题,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拆除并网分散供热小锅炉900台,淘汰黄标车5万辆。严格监控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3)抓好节能减排。强化市(地)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420家重点用能单位考核,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四大工程。加大造纸、石化、化肥、医药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力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成运行率达到50%。全面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程,深入实施畜禽养殖减排工程。(4)发展循环经济。确保哈尔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加快牡丹江、大庆等中心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和七台河市“城市矿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龙江人民。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围绕办好34件民生实事,扎实做好重点民生工作。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4亿元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改善民生项目和社会治理项目,3亿元的省预算内配套资金重点用于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1)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研究出台稳步提高退休职工收入、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措施,争取国家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规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农民来自于农村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收入。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劳务产业,优化农民收入结构。(2)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加24.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增加160万人。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80元增加到320元。(3)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4万套,竣工16.45万套;投资180亿元,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其中恢复重建水灾损毁房屋23052户。推进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四煤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4)促进更高质量就业。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就业工作,在劳动者和劳动用工单位之间强化劳动合同约束,建立稳定的就业机制。实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开展涉农技能培训,多渠道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继续实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20个国家重点专项建设规划,投资29亿元,争取建设社会事业项目860个。省政府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培育和引进人才。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3%。大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35所。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好职业教育,建立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继续实施《黑龙江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改善具有办学特色和优质品牌专业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列入现代农村职业教育试验区试点县的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完成18个广播电视高山发射站改造工程任务、20个地面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数字化升级改造任务和24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启动三年完善2604个中心村文化室设备配置和文化广场建设,建设2000个(套)体育设施。推进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市级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等卫生项目建设。加大县级及以下医生、教师学习培训交流工作力度,实施乡镇卫生院三年补充3000名大专和本科学历医学生、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执业医师到省内三级综合甲等医院进行为期半个月的专项培训。组织实施107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400个村卫生室建设。(6)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和开通免费信访邮政,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建100个城市市区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82%,新建1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启动率达到80%。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单井安全达标为根本标准加强小煤矿整合。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实现预期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的新作风,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力开创龙江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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