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6日讯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从“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反对浪费食品的具体举措。
针对公务用餐常导致大量食物浪费,《意见》指出,公务活动用餐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为便于公众对政府消费标准的监督,《意见》首次明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制定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
除了公务用餐,《意见》对单位食堂提出,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建立党政机关食堂反对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对存在严重浪费行为的,进行通报批评。
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鼓励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研究建立餐饮企业反对食品浪费奖惩制度。
在监管方面,《意见》指出,监察部门组织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暗访,对大额餐饮发票适时开展抽查,严肃查处公款浪费案件;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此外,建立食品浪费行为举报投诉制度,相关举报纳入监察部门案件受理范围。审计部门发现公务接待经费违纪违规的,依法处理处罚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税务部门查处餐饮企业开发票时将餐费开成非餐费的违法行为,防止餐饮企业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的行为,对定点饭店,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取消其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