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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嫩江县双山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销售不合格液化气
2015-03-14 15:51: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2013年12月,农垦辖区内消费者对液化气质量问题投诉相对集中。经委托检测机构检测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液化气经营企业,检测出8家液化气销售企业经销的液化气为不合格产品。
这8家液化气经营企业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省垦区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对其中6家主动整改的液化气销售企业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08元;责令问题严重的嫩江县双山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农垦万升液化气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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