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 雷蕾)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罪犯的作案手法十分凶残,令人发指。
2010年底,丁某因抢劫犯罪服刑期满被释放,对生活绝望的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2011年10月15日18时许,丁某在鸡西市滴道区一居民区,无缘由的持尖刀捅刺途径此地的市民蒋某某数刀,致蒋某某轻伤。
当日20时许,丁某携带尖刀又来到一居民区伺机抢劫,将途经此地13岁的赵某及其9岁的妹妹赵某某兄妹劫持到一所废弃的办公楼内。丁某发现赵某认识自己,即起意杀人灭口,持刀砍切赵某颈部致其昏迷,在赵某的身上翻找钱物未果。随后,丁某又将妹妹赵某某强奸后推入附近一废弃矿井内,致赵某某颅脑损伤死亡。赵某损伤构成轻伤。后丁某被抓获,经查丁某还曾在2011年8月至9月间,实施四起抢劫犯罪。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丁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丁某服判,不上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同意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丁某死刑。罪犯丁某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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