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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 雷蕾)3月2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7955件,判决生效有罪人犯34028人。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等案件入选。【详细】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罪犯的作案手法十分凶残,令人发指。2010年底,丁某因抢劫犯罪服刑期满被释放,对生活绝望的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2011年10月15日18时许,丁某在鸡西市滴道区一居民区,无缘由的持尖刀捅刺途径此地的市民蒋某某数刀,致蒋某某轻伤。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的案例引人关注。2011年10月至2013年6月间,曹某、韩某在伊春市伊春区租赁房内无证非法生产豆芽。二人明知国家不允许在豆芽生产中添加无根豆芽素,但为缩短豆芽生长周期和增加豆芽产量,仍在生产中添加无根豆芽素,并将生产的豆芽销出,销售金额总计人民币43万余元。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 “4•13”破坏交通设施案(黑龙江K7034列车脱线事件)入选。2014年4月初,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海伦线路车间工人吴某某(男,44岁)因工作调动对领导不满。产生实施犯罪以引起关注的想法。同年4月12日,吴某某来到滨北线215公里850米处,将事先选好的铁道钢轨拆卸并侧移出原位,致使次日途经此处的K7034次旅客列车脱线,部分车厢脱轨或倾覆,中断铁路行车15小时25分钟,致1人轻伤,6人轻微伤,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413万余元。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入选。2013年5月,谭蓓蓓怀孕期间,其丈夫白云江获悉谭在与自己恋爱时,还曾与多名男子保持两性关系,二人因此关系恶化。谭蓓蓓产生寻找少女供白云江迷奸,以使白达到心理平衡之念。同年7月24日15时许,谭蓓蓓在寻找作案目标时与被害人胡某某相遇,便以腹痛需要帮助为由,将搀扶自己的胡某某骗至家中。白云江以感谢胡某某的帮助为由,诱骗胡将事先掺入氯硝安定的一盒酸奶喝下,致胡昏迷。白云江欲对胡实施奸淫,因胡正值经期及白的生理原因而未得逞。白、谭二人恐罪行败露,以用枕头捂口鼻的方法共同致胡某某窒息死亡并将尸体掩埋。...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2012年12月19日,陈某经工商部门批准,取得乔林家具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雇佣多名工人从事木材生产加工作业。2013年7月至9月间,陈某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短缺,共拖欠工人工资合计人民币87519.08元,逃匿至新疆乌鲁木齐市。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李海明、张宝、赵国辉等人销售伪劣种子案入选。2011年12月,被告人李海明、张宝、赵国辉共同出资,从没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刘福水处购买种业公司繁育但因质量不合格而未回收的玉米种子67000斤,假冒“德美亚2号”进行销售。被告人孙刚在为孙吴县农民朱某等人代购玉米种子过程中,通过被告人李金生、闫庆辉、禇术喜联系,购进该种子17000斤。期间,李金生、闫庆辉、禇术喜伪造了该种子为“德美亚2号”的质量检验结果单、商品标签、产品说明及包装。孙刚在明知所购进的种子进货渠道不正规,不能确保种子质量的情况下,仍将该批种子以“德美亚2号”的名义销售给...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耍猴艺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入选。被告人鲍凤山、鲍庆山、田军安、苏国印均系河南省新野县农民。四被告人在未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明情况下,于2014年6月下旬,携带各自驯养及合养的6只猕猴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进行猴艺表演,营利谋生。表演期间,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发现。经鉴定,四名被告人携带的6只猕猴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杀害妻子并将尸体肢解的国某被强制医疗案入选。2013年8月4日凌晨2时许,被申请人国某在家中与妻子被害人朱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国某持斧子击打朱某某数下致其死亡,后用菜刀、剪子、斧子将朱某某身体肢解并抛于某贮木场内。经鉴定,国某患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张某、徐某某、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2011年5月,被告人张某、徐某某、赵某某商定成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外销售,并约定缴纳税款的“返税奖励”归张某所有。三名被告人成立了四个经销处,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虚假货物资金往来的方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其中,被告人张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4份,价税合计人民币4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52 98万余元;被告人徐某某、赵某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9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2906万余元。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冯某、潘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潘某与他人共同出资,先后6次从冯某、邱某处购得甲基苯丙胺共计4600克,从成都运回哈尔滨后分装,贩卖给吸毒人员于某等人及毒贩陈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