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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物流从成都向哈尔滨运 “麻古” 两毒贩被判死刑
2015-03-27 16:48: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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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 雷蕾)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冯某、潘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

  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潘某与他人共同出资,先后6次从冯某、邱某处购得甲基苯丙胺共计4600克,从成都运回哈尔滨后分装,贩卖给吸毒人员于某等人及毒贩陈某某。

  2011年3月初,潘某再次与他人共同出资,从冯某、邱某处购得甲基苯丙胺1002.3克,通过物流公司从成都市运回哈尔滨市。冯某等被抓获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还查获了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等其他类型毒品。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潘某等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冯某、潘某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冯某、潘某死刑。罪犯冯某、潘某已被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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