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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邀请专家解读司法服务和保障规章
2016-06-08 10:24: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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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6月8日讯 7日上午,省政府在省新闻发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中明解读《关于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中明介绍,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印发后,省法院立即成立了全省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组织起草、制发了这个《意见》。该《意见》共有7大部分,总计40条。其中,第一部分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展示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得到平等对待。

  第二至第六部分,分别就打造和谐稳定、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全民尊法守法的五个发展好环境明确了意见,要求全省法院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诈骗类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产业项目建设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外来投资者的安全感。依法加大对欺诈经营、恶意拖欠、逃废债务、违约失信等违法违约行为的追责力度,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积极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抵制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妥善审理各类招商引资纠纷,依法最大限度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互联网+”等新型商业模式、融资创新与金融安全等领域的案件,不轻易以法律未作规定为由认定交易行为或者合同无效。规范强制执行措施,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关停企业,确有必要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备案。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防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全省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落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省法院将积极推进诚信龙江建设,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信曝光工作。

  《意见》还对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