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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债还“飞来飞去” 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2016-11-07 08:53:26 来源:大庆网  作者:石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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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7日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许多债务人拒不还债,还使出种种招术,以达到不还债的目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赖”们的各种逃债伎俩不断翻新,但法院总是会用慧眼洞悉这些伎俩,并选择最合适的对策来对付“老赖”,自以为聪明的老赖们终究会尝到自己埋下的恶果。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曝光了老赖的一些招术和法院对他们的铁腕惩治。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拿到了执行款,农民工们喜笑颜开。

  谎称人在非洲实则赖账不还

  法院对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2016年5月1日6时30分,中年男子孟某持飞机票和登机牌准备通过大庆机场安检通道时,突然被人拦下。“对不起,我们是高新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关于吴某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找你执行,请你配合。”这时,孟某才恍然大悟,并垂头丧气地对同伴说:“你先走吧,不用管我了,我欠钱让法院抓了。”

  孟某是大庆市一家经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吴某借款9万余元,一直赖账不还。接到法院判决后,孟某远远逃到了非洲。4月中旬,他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说近期无法回国。

  执行干警没有听信他的话,到民航部门查询了其出入境记录及国内航班记录,发现被执行人已回国,在南方几个大城市间“飞来飞去”。

  针对此情况,高新区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孟某乘飞机、入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

  4月30日,大庆机场传来消息,孟某准备乘5月1日7时40分的航班飞往北京。得知此消息后,院领导发出指令:“必须将此人在机场拿下!”主管执行的副院长赶到现场将孟某带回法院。

  孟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规避执行的法律责任,这时,孟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自己的逃债行为,当即联系家人将全部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帮助“老赖”妨碍执行

  法院对策:拘留阻挠人员

  2014年,孙某等11人就某采油配件有限公司欠薪案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调查得知,这11名申请执行人中,有10人为聋哑人,在被执行人公司工作了4年之久,但从2012年开始,公司就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无奈之下,这些残疾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经过审理,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工资12万余元,但公司仍未支付工资,孙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所租用的经营场所早已人去楼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为了民工执行,法院发出了悬赏执行公告,在网络、报纸上公开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发出3天即有重大收获。

  有知情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有一些生产设备存放在朋友公司的仓库,正要伺机出售。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该批设备查封,并张贴公告、封条,查封。

  后来,高新区人民法院快速启动财产变现程序,该批设备经过二次流拍后,申请人表示愿意接收设备冲抵债务。

  在交接设备时,存放设备的公司称,没有朋友同意,财产不能动,并将仓库锁闭断电,阻止法院交接这些生产设备。高新区人民法院派出十余名法警,强制开启仓库并拘留阻挠法院执行的人员,使这些设备得以顺利交接,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公司停业没有收入来源

  法院对策:悬赏征集其他财产线索

  2015年8月,高新区法院受理了于某等300余人申请执行大庆市某四星级酒店及某生物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经调查,发现这两个公司已停止营业,没有收入来源,财产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对一处房产进行查封。

  高新区人民法院采取悬赏执行的方式,在媒体发布悬赏公告,征求这两个公司其他财产线索。在公告发布的第3天,便有人提供了重要线索,称他们还有没有产权登记的土地、厂房可供执行。

  法院到市国土资源局查到了登记的土地详细情况,对该资产依法进行了评估。在拍卖过程中,采取了网络拍卖的方式,拍卖所得款项除了支付给申请人,所余款项又最大限度缓解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危机,使其顺利走出困局。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