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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中新生"学考"成绩将纳入高考总分
2016-11-23 09:15:00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张奎勇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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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讯 22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月3日至4日进行。此外,按照《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2018年普通高中入学新生开始,学生部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纳入高校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管理,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对“学考”工作的管理,不仅对考试组织工作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而且对考生违反考试承诺,实施替考、小抄、带入考试违禁物品等作弊行为,做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即取消其本次考试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

  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考生在考试期间将手机、手表等带有通讯功能的设施设备带入考试座位或者带在身上,无论其内是否存有考试相关内容或者有无实施考试作弊的事实,不仅取消其本次考试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还将给予停止其下一年度学业水平全科考试的处罚。

  此外,今年“学考”将继续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和录像,省招生考试机构将通过网络和视频技术对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远程视频时时巡察。考试结束后,省、市招考办还将对考试视频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并且进一步加大对雷同答题卡的排查和认定力度,如果发现作弊行为将实施事后追责。考试期间,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派出巡考人员加大考试巡察力度,将根据考试法律法规对考试作弊和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市招考办提醒每位考生,认真复习考试内容,调整考试心理,自觉遵守和维护考试纪律。另外,当前,有些社会助考机构和不法助考团伙,以“考试保过”为诱饵,企图诱惑意志薄弱或试图不劳而获的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对此,提醒考生和家长莫要为了一时贪念和糊涂,接收考试作弊服务,以免受到考试法规制裁,影响考生前途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