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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激增 约定利率时要注意:年利率超24%不受法律保护
2016-12-08 10:33: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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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8日讯 7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年该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自2015年以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激增,2016年1-10月,该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881件,为受理总案件数的二成左右,比上年同期多收810件,同比上升75%;结案900件,比上年同期多结案223件。民间借贷利率是如何规定的?利率超过多少属于无效利率呢?

  据悉,欠款利息在24%以下为法定允许利率,受法律保护,年利率为24%-36%期间的,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不予干涉;如超出36%部分的年利率,借款人可向法院起诉出借人,讨回已经过高支付的利息。

  此外,依据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偿还利息的,人民法院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