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6日讯 记者在齐齐哈尔市医保局获悉,2017年伊始,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度升级,1月1日起,年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均大幅提高,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本次城乡居民待遇调整对年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均进行了提高:一是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医疗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由原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二档、三档、特殊人员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二是将各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为:按一档缴费人员在一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由原80%提高到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0%提高到7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0%提高到65%。按二、三档缴费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由原85%提高到9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5%提高到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0%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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