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日讯 自去年3月15日,新施行的《黑龙江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
如今,该条例已经实施近一年。可还有市民反映在让胡路区用餐被收取消毒餐具费一事,并且饭店在收取餐具费时,竟然钻空子,将餐具费转化成纸巾钱、筷子钱。
烧烤店用餐被收筷子钱

“大个烧烤”的小票。
2月17日,市民王女士和朋友在让胡路区“大个烧烤”吃饭,可结账时,她却发现自己被收取了餐位费。
王女士看了一眼用餐小票,上面写着餐位费2元钱。
“往常我在饭店吃饭结账,没有看小票的习惯,但这次我听见服务员喊了一声2个餐位费,1个餐巾纸,便引起了我的注意。”王女士说。
据王女士说,她经常看晚报,所以知道去年3·15以后,是不允许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的。可规定实施一年多,竟然还有企业向消费者收这笔费用。
随后,王女士就问服务员,餐位费是什么?服务员告诉她是筷子钱。
对于这个答复,实在让王女士接受不了。于是,她找到了市消协。
当日上午,消协的工作人员约谈了“大个烧烤”的经理。
该店的王经理来到了现场,据他介绍,接待王女士的服务员是新来的。员工造成的失误,给王女士造成了困扰,他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店方赔偿了王女士300元钱。
餐具费被写成餐巾纸

原“那家老院子”的小票。
无独有偶,市民马先生在让胡路区“那家老院子”用餐时,也同样遭遇了收餐具费的事情。
让他气愤的是,被收取的餐具费,在小票上写成了餐巾纸。
据马先生讲,他在买单时直接交了款,然后拿着小票就上车了。
在车里,他核对了一下小票上的明细。值得他注意的是,上面竟然有6包餐巾纸钱,于是他又返回店里。
“服务员告诉我,这个是收取的餐位费,吃饭一共5个人,收费是5元钱。饭店的做法实在让我不解,这种行为是偷梁换柱,钻法律空子。”马先生说。
当日,该饭店负责人也来到了消协。
据他介绍,店里正常用餐是赠送餐具,一直没有收取餐位费。
马先生开单时间,是20时许,结账时间将近21时,正好赶上员工吃饭。交班导致服务员弄错了,当场要给顾客退回去,但是顾客没收钱。
据该负责人介绍,店里这几天就将饭店外兑出去了。为了让老顾客满意,他愿意赔偿马先生200元和解。
2月28日,记者来到该店。服务员称,饭店虽未改名,但已换了老板,在店里消费不收餐具费。
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
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因新《条例》刚实施近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有部分商家确实不知情,所以在受理投诉时,以普法、调解为主。
就目前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所涉及的商家都能积极配合调解。
但是,今年还有一些知情的商家在收取餐具费。消费者遇到这样的行为时,一定要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饭店用餐时,遇到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的情况时,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