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我省公布各地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 不低于700元每人每月
2017-04-21 21:0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金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21日讯(记者 杨金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防止各市县出现工作不完善、标准不到位等问题,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该省各地区2017年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参照2016年提高的标准执行,机构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省各地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通告如下: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儿童福利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基础和参照,自2011年实行该制度以来,全省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由不确定的救济方式转变为制度化的福利保障,部分地区在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当地居民收入、支出和其它福利提高幅度,确定当地城乡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提标额度,每1-2年调整一次,使孤儿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切实提高。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