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1日讯(记者 杨帆) 5月21日是第27次全国助残日。近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疾病防控、母婴保健等工作时应针对遗传、疾病、药物等致残因素进行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制订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据了解,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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