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验证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号牌号码已被他人预选,页面提示“已被他人预选中”,用户当前车辆的自编预选号牌机会将减少1次,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会再次根据两次验证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验证并确认号牌”按钮才可点击。用户也可以勾选“自动验证并确认号牌”,勾选后,倒计时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开始验证并确认号牌”。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机会,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机会,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步骤【随机选号】。在步骤【随机选号】中,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系统将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供用户选择。用户随机选号时,如果勾选“号牌号码中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提示链接“跳转到自编选号”。
用户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界面会显示倒计时“距离选择并确认号牌还剩XX秒!”,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倒计时结束,随机的号牌号码将失效。用户可以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重新进行随机选号。
用户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选中的号牌号码将变为绿底白字。
用户选中号牌号码后,点击“确认号牌”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操作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
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另外,二手车转移、转入登记预选号牌流程,请参照新车登记预选号牌流程办理。异地预选号牌:针对新车车主、学员用户、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第一步中的“跳转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在操作上述流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的自编预选号牌次数还剩XX次”,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自编验证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自编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的随机预选号牌次数还剩XX次”,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预选号牌申诉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下的【预选号牌申诉】进入预选号牌申诉流程。
用户在预选机动车号牌过程中,输入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验证时提示“该车辆已经预选号牌,不能再次预选!”或者“该车辆已被他人使用,不能选号,请再次确认车辆识别代号!”的验证失败信息,如果用户确认自己新购小型汽车确实没有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用户可以通过“预选号牌申诉”进行申诉。申诉处理成功后,用户即可以继续预选号牌。
如果用户要进行申诉,可以点击申诉首页上部的提示,会显示预选号牌申诉详情页面。用户要认真阅读页面上部的业务须知,上传的身份证明照片及新购车辆发票要清晰、真实,并且和填写的车辆识别代号及用户本人的信息一致。
用户填写完成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提交申诉”,如果系统验证用户申诉的信息没有问题,用户即完成申诉提交。请用户耐心等待申诉资料审核和处理,处理结果可以通过申诉首页的数据列表查看。
特别提示:预选号码有效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预选号码有效时限:预选号成功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车主只要有一次预约成功后未办理业务的失信记录,将被系统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能在互联网办理选号业务,预选号码有效期内,不允许再次选号。
(2)信息录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要准确录入身份证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只有录入车辆识别代号时需开启“大写锁定CapsLock ”键)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录入的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使用互联网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需与选择的用户类型信息中“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留存的手机号码相同。
(3)打印选号凭证:机动车所有人选号成功后可打印预选号凭证。注册登记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预选号,并提交预选号凭证。如选号时未成功打印的,可以再次登录系统打印。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5)窗口注册时互联网用户名字应与购车发票名称一致,预选号牌时上传的发票图片不清晰不能辨认或发票名称与互联网用户名字不一致都会造成审核不通过,被系统列入黑名单。若用户被加入黑名单,则不允许确认号牌。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由于此次网上选取小型车号牌,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较高,开通后可能会由于单位时间内登陆人数较多出现网速慢等网络技术问题,请广大用户予以谅解。同时再次重点提示,提前开通网上选号的部分地市已发现因自身操作流程时错误,导致个别用户网选号牌失败的情况,希望广大市民在选号前一定细心了解相关流程须知及注意事项,避免上述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