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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归口审核
2017-08-15 15:35: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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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5日讯(记者 杨金光)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明确政府综合监管责任,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与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规范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行为,《实施意见》从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资产与财务监管等八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意见》在负责人人选审核及党建工作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对按程序提出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由原来的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变更为由省直属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各业务主管单位等按归口关系负责审核,最后由登记机关审核发照。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领导和管理。省直属机关工委直接管理列入与行政机关脱钩范围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同时统筹负责省直各单位业务主管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接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