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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起哈市重点整治秸秆焚烧 设立24小时群众举报电话12369
2017-10-03 09:34: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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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3日讯(记者 张隽珊 编辑 马悦)记者3日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据悉,哈市将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方案》规定,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督查和问责力度,严厉打击故意焚烧秸秆行为。春季重点整治时段为3月15日至5月15日;秋季重点整治时段为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发现的野外焚烧秸秆苗头要快速处置,对已发生的焚烧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扑救,对劝导无效、阻碍执法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建立市级领导包区县(市)、区县(市)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乡(镇)村(屯)干部包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形成以乡(镇)、村(屯)、农户、地块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秋收前,各级包保责任人及其对应村屯农户、包保地块等信息将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责任明确、有据可查、落实到位。秸秆焚烧高发期,各级包保人员要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进行巡查、监控,实行驻守、值班,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一旦出现火点,将依法对所在地块农户进行处理,并追究包户乡(镇)、村(屯)干部和包村乡(镇)干部的责任。

  同时,各区县(市)要因地制宜地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大力推动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加大还田技术普及,增加专用机械配置,逐步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要抓住全市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机遇,扩大粮改饲面积,发展青贮饲料生产,为“两牛”及肉羊养殖提供优质饲料,并积极推广秸秆黄贮、微贮等技术模式,扩大饲料化利用比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推动秸秆造纸、可降解秸秆纸膜、生产有机肥、生物燃油、保温砖、建筑板材等多元利用,实现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扩大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发展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新兴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提高秸秆基料化应用比例。

  《方案》规定,秸秆禁烧重点整治时段,联合督查组,实施分片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督导检查情况。各区县(市)政府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小组,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并及时报告巡查检查情况。市环保局要根据卫星遥感监测结果、督查巡查情况和举报核查情况,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日通报。对辖区内未出现火点或出现火点较少、扑救及时、处理得当且未造成后果的区县(市)给予相应奖励;对出现火点的,按照火点出现频率、造成后果、处置情况及有无失职渎职行为等,采取约谈、通报、追责等措施进行处理。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区县(市),将在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秸秆还田作业方面,主要对玉米秸秆还田作业和还田机械购置给予补贴;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对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等秸秆收集机具购置给予补贴;打造秸秆加工利用产业方面,主要对秸秆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和规模以上秸秆造肥、板材、造纸、乙醇等项目给予补贴。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