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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纳入黑龙江省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
2017-10-25 10:41: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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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5日讯(记者 付巍)按照《黑龙江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已纳入黑龙江省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

  据了解,“多证合一”是在原来“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涉及公安、交通、旅游、食药、住建、商务、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18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我省第一批整合范围,自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黑龙江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只需到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再办理经营许可证。

  办理营业执照后,旅行社立即与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联系,并于3个工作日内到当地银行缴纳质保金、并将边境业务专用印章和授权人签字备案表邮寄至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备案。

  待旅行社缴纳质保金后,省旅游委将通知地市旅游委(局)按照《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监管,并同时抄送省公安厅、省外办、哈尔滨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边防总队等部门。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只需到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再办理经营许可证。

  办理营业执照后,旅行社立即与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联系,并于3个工作日内到当地银行缴纳质保金。

  待旅行社缴纳质保金后,省旅游委将通知地市旅游委(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