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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宾馆住宿未实名制被罚11万元
2017-12-08 16:52: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吕畅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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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8日讯(吕畅 记者包海多 编辑彭佳丽)近日,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被公安机关开出一张11万元的巨额罚单。据悉,这也是黑龙江省因企业违反《反恐法》被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刘英涛介绍,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实施。黑龙江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环保厅、商务厅等13家成员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工作,即提高了企业的防范意识,又起到了普法效果。

  今年8月至10月,黑龙江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反恐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多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检、蹲点指导等形式相继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多轮次、多层级的督导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共累计检查宾馆、酒店、商场、客运站等各类行业场所千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2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10余份,开出2张“反恐罚单”。

  检查中,农垦红兴隆客运站因未依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依据《反恐法》第88条第二款,对其开出5万元“反恐罚单”;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因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依据《反恐法》第86条第二款,对其开出11万元“反恐罚单”。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