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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县区级监察委实施3例留置措施
2017-12-21 09:2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盛季轩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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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讯(盛季轩 记者雷蕾)12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对松北区对青山中心卫生院院长马文彬采取留置措施,成为黑龙江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随后,大庆市所辖肇源县监察委员会17日决定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洁文等6人实施留置措施;哈尔滨市所辖木兰县监察委员会19日决定对东兴镇东北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国权实施留置措施。

  “我是全省的‘施工队长’,各市(地)书记就是‘施工小队长’,其他同志都是做好这项重点工作的‘泥瓦工匠’!”这是省委书记张庆伟对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几天时间内,由县区级监委实施留置措施3例,高效与力度的背后,彰显出黑龙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决心,成为我省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要求,要吃透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保证试点工作方向正、步伐稳、不跑偏。他强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不能影响案件的查办,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今年10月底,松北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对青山中心卫生院一直存在检查收费高、药品价格高、管理混乱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卫生院院长马文彬采取虚增、虚报临时工工资手段私分国有资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12月14日,经上级批准,根据省纪委起草制定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松北区与南岗区迅速对接,在全省率先实施了首例留置措施。

  日前,肇源县纪委接到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相关线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洁文在任县卫生局局长时,涉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经初步核查,调查人员发现周洁文的问题还涉及到县社保局会计王元生、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刘玉国等人,并在12月上旬对3人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认定。16日上午,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又发现二站镇卫生院院长李井阳、三站镇卫生院院长朱占元、福兴乡卫生院院长腾兴友涉嫌受贿犯罪。由于此3人均非中共党员,且与周洁文等人有可能进行串供和隐匿毁灭证据的行为,刚于15日成立的肇源县监察委员会,经上级批准于17日决定对周洁文等6人实施留置措施。

  哈尔滨市纪委今年在组织区县专项巡察时,发现木兰县东兴镇东北村原支部书记李国权涉嫌贪污的线索。按照市纪委要求,木兰县纪委迅速启动调查,发现李国权涉嫌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贪污粮食补贴。12月19日,新成立的木兰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李国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处理,并使用留置措施。

  注:监察中的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在办理公职人员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中,经由一定的规范性程序,以决定限制被留置人员人身自由并控制在特定场所的措施。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