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10天432人酒驾毒驾被抓 大庆"会战"持续到4月1日
2018-01-08 10:21:10 来源:大庆网  作者:尹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8日讯 2017年12月23日起,大庆市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违法犯罪百日会战,截至2018年1月3日,全市共查获酒驾毒驾违法行为432例,其中饮酒驾车345例、醉酒驾车84例、毒驾3例。

  醉驾被查五年禁驾

  2017年12月29日,大庆让胡路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形迹可疑,在看见交警车辆时,驾驶员直接把车驶向路边,想靠边停车。

  当交警示意嫌疑车辆停车的时候,嫌疑车辆先是向前加速驶了几米,又一次被截停之后,驾驶员直接把车门锁上了。民警示意驾驶员打开车门,并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1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在审讯过程中,男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但他并未意识到自己醉驾行为的严重性,一直在询问交警,自己被认定为醉驾的话,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当得知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而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后,男子后悔不已。

  10天共432人违法

  交警支队宣传大队王健警官介绍,开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以来,每次行动前,领导都会提出具体要求,以提高民警的积极性。每天有针对性地在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周边,设立固定检查岗点,逢疑必查、有违必纠。

  仅仅10天的时间里,就查获了酒驾毒驾违法行为432例,其中饮酒驾车345例、醉酒驾车84例、毒驾3例。

  酒驾毒驾危害不小

  很多人都知道饮酒驾车入刑,可究竟有多严重,却没有概念,对此,王健警官做了详细的介绍。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者,不得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企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持续打击及时曝光

  记者了解到,此次百日会战将持续到4月1日。在此期间,交警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农村红白喜事、赶集、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不定期开展统一行动。

  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媒体记者随警参战,及时报道整治违法行为的战果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曝光。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为。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