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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旅游系列报道]黑龙江史上最严旅游市场监管 对不合理低价游上限处罚
2018-02-12 09:07:28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巍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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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2月11日讯(记者 付巍 霍枭涵 编辑 王艳)为了保证旅游市场有序发展,为游客奉献更多、更精彩的冰雪产品和旅游活动,让游客在黑龙江旅游放心、贴心、舒心。今冬,黑龙江省开展了一系列空前严格的旅游市场监管行动,展现龙江文明旅游新气象。

  对频发问题依法上限处罚

  1月3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和"文明旅游龙江行"主题活动,明确提出要围绕文明创建、市场整治、提高质量、狠抓安全四个关键环节,抢前抓早、深入分析,持续推进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和文明旅游再上新台阶。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监管机制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提升综合监管质效,特别是对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收费等冰雪旅游频发问题要零容忍、出重拳、依法按上限处罚,坚决予以打击并公开曝光;通过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大力查办案件和加强旅游诚信监管,增强综合监管威慑力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应急值守和做好安全提示,确保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建立严格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

  10日,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黑龙江省诚信旅游建设“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诚信旅游建设,建立旅游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收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等各类情形将列入诚信旅游“黑名单”。

  开展“冬季行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1月15日,省旅游委、哈尔滨市旅游委和森工旅游局联合召开经营“哈亚雪”专线旅游业务旅行社约谈会议,教育告诫经营冬季冰雪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守法诚信经营,严格导游管理。会议强调,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重拳,按照上限处罚,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

  16日,2018哈尔滨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维护好旅游景区(点)、宾馆、旅店、洗浴、火车站、客运站、旅游购物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欺诈游客和强行拉客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景区周边拒载、不打计价器、欺骗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验旅游车辆,确保游客运输安全。对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宾馆卫生制度不落实、不达标行为。

  “五大行动”让游客放心

  省旅游委要求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冰雪旅游“正能量传播行动”,强化旅游行业新风;开展冰雪旅游“暖心服务行动”,优化服务理念;开展“冬季利剑行动”,将哈尔滨、亚布力、雪乡等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建立客源地哈尔滨、途经地亚布力和目的地雪乡“三点一线”的“哈亚雪”线路联合监管机制,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开展“美丽冰雪行动”,精化旅游产品供给,持续打造和推出冬季“十大主题”产品;开展“发现冰雪行动”,细化靶向营销,面向互联网人群,集中展示黑龙江省冰雪旅游自然地理、人文风貌和旅游体验。

  导游擅改行程最高罚旅行社30万元

  省旅游委发布《导游日常执业温馨提示》,教育和引导导游树立“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提示》包括依据《旅游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导游私自承揽业务,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依据《旅游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各地旅游投诉热线并入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跟踪督办。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