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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特殊困境儿童长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制
2018-02-27 19: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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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7日讯(记者佘雨桐 编辑彭佳丽)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自2018年2月起,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共同建立并实施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全省近20万特殊困境儿童和他们的父母亲人在度过困境、解决基本生存问题时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协助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依法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益,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孤儿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组建律师志愿团,深入村屯(社区)以及社会福利院等场所,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推行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措施。律师事务所对“特殊困境儿童”申请法律服务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和优先办理。律师通过代理各类民事和经济案件,依法维护“特殊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并根据具体困难情况,实行低收费或减、免收费。

  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证行业法律服务作用,加强“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就近、及时受理“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平台,指派专业律师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指导,提供“特殊困境儿童”优先办理以及便捷通道服务。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