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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现场龙江声音]顾福林:立法保护耕地质量
2018-03-07 20:34: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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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孙晓锐 庄园 编辑 王艳)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始终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我国基本国情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依靠扩大耕地来增加粮食等农产品的数量已无法实现。全国政协委员顾福林认为,只有立足于现有耕地资源,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力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才能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顾福林。

  顾福林分析说,当前我国现有耕地面临着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双重压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耕地持续生产能力比较脆弱。多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始终以高投入、高产出、超负荷模式运行,耕地长期得不到休养生息,加之很多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部分耕地耕层变薄、土质养分流失和土壤生物活性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耕地持续生产能力逐步降低。二是土壤生态环境有所恶化。伴随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三废”和城乡生活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生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也日益增多,耕地成为上述污染物的最终承载体。三是新增耕地质量亟需提升。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过程中,一些工业企业和建筑开发企业占用了城市郊区大量优质耕地,而补充耕地多位于江河围垦区、矿山塌陷区和河套滩涂,土壤地力较低,难以对增加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产量发挥更大作用。

  顾福林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现有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应对耕地质量保护进行立法。

  ——明确耕地质量保护的基本原则。坚持量质并重、保护提升的原则,在全面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守住现有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保护与管理,达到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增耕地、减劣地、扩优地的目的。

  ——明确耕地质量保护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耕地质量监测、评估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基本标准,完善耕地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检查与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保护奖惩和耕地地力调查测评分析制度;完善以耕地质量保护动态监测、检查验收、污染责任追究和生态补偿制度等为重点的监管机制。

  ——明确提高耕地地力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规划调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执法监管等行为,推动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各种侵占优质耕地的行为。推动高标准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扩大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提升耕地内在品质。

  ——制定耕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明确对工业污染点源进行监控的办法,减少工业“三废”对耕地的污染;规范对农业投入品使用,限制农民对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的施用量,最大限度地控制耕地的面源污染;建立对耕地污染情况的监测制度和监测体系。

  ——明确耕地质量保护责任。促进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企业遵守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合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部门及人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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