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8日讯 日前,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放开中医诊所的审批,对符合条件、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取消审批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截至目前,全省中医诊所已备案25家。
据悉,我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备案制管理的中医诊所只能提供中医中药服务,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而且不能开展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诊疗技术,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地受理机构名称、地址、受理咨询电话、备案结果公示网站ID。此外,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明确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中医诊所备案1个月后要现场核实诊所的地址、布局、诊疗范围、执业人员及设备等真实性以及与备案事项是否一致等内容,定期对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等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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