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讯(记者 杨帆) 记者从国统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二月份,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4%,高于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下同)居第8位。
据了解,哈尔滨市二月CPI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8位。比最高的沈阳市低1.3个百分点,比最低的长春市高1.3个百分点。在东北四市中居第3位。比沈阳市、大连市分别低1.3、1.1个百分点,比长春市高1.3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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